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8月20日
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第三章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第四章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第五章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第六章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
(一)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
(二)分析、评估境内自然 ...